| 您所在的位置:
>>
>>
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警用物资招标通知 |
|
|
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警用物资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警用物资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警用物资 政府采购项目批号: TSZFCG2015J120052 采购人名称: 唐山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唐山市长宁道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营业执照中包含此次采购内容。
供货期限: 30天。
领取文件时间: 2015年5月6日-5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文件工本费: 免费。
领取文件地点: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唐山市西山道65号一层业务大厅) 技术答疑时间: 2015年5月12日 上午9: 30,答疑联系人: 苏为众 联系电话: 0315-2530566 技术答疑集合地点: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山道65号一层东大厅室 递交标书时间: 2015年5月15日9:00-9:30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15日北京时间9:30。
递交标书及开标地点: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层开标室。 (西山道65号12层) 评标地点: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层评标室。 (西山道65号12层) 合同签订方为: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
招标人名称: 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 各位潜在投标供应商:
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有三种形式: 现金缴款、网银、电汇。 必须以公司名义汇款,并写清楚投标项目名称、开标日期(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1、 通过现金缴款方式,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直接开具针对本项目的财政收据。 2、 通过网银、电汇方式,需提供网银、电汇原始凭证,采购中心通过银行查明到账并收到农行建南支行回单以后,开具针对本项目的财政收据。
特别说明: 缴纳投标保证金,只对本采购项目有效,本次投标保证金5000.00元。 采购中心不收取现金,现金存入农行建南支行,必须以公司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3、凭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财务室地址: 唐山市西山道7号三号楼四层409室、办公电话: 0315-2801352 保证金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唐山市建南支行 户名: 唐山市财政局 帐号: 50753001040036573 邮政编码: 063000 项目联系人: 吴洪涛 王洋 联系方式: 0315-2827245/2801682 传真电话: 0315-2513882 备注: 1、开标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有效复印件是指是发证机关签章确认或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确认的复印件)。
2、开标时应于投标文件外单独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期限应符合项目需求,一般不少于60天。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